根据《关于印发<景宁县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2]18号)和《关于印发<景宁县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补贴细则>的通知》(景农发[2022]132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关核实和县农业农村局对一次性购买0.05吨-0.5吨第四批配方肥销售单进行复核,小规模农户在农资店购买配方肥6.8吨,农资店直接让利农户垫付资金0.204万元,补贴标准350元/吨,补贴资金0.238万元,第二批种植户申报补贴45.275吨,补贴标准300元/吨,第二批农资店申报补贴15.65吨,补贴标准50元/吨,拟补贴农资经营主体2家、补贴资金0.07825万元,共计补贴资金1.6745万元,该资金在浙财农[2022]72号文件中拨付,如有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1520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1:景宁县2022年度第四批小规模农户配方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附件2:景宁县2022年度第二批种植户配方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附件3:景宁县2022年度第二批农资店配方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