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就业创业工作的补充通知》(温政发〔2019〕5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31日起至2023年2月2日止,公示期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妙雪,联系电话:67583064,附件:泰顺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拟发放名单(1).docx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