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现将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发动县域内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条件的企业自行网上申报,二、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三、注意事项:1、企业应具备材料:上一年度末《企业职工人社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材料,2、企业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所填数据,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searchword五、评价入库操作说明1、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尚为注册账号的企业,获得账号后登录自评,2、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过账号的企业,在“用户登录”界面选择“法人登录”,输入法人账号密码后进入评价系统填报数据进行自评即可,17771074804(微信同号)阳新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