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黑知规联发〔2021〕1号)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为培育企业、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三个层次,(三)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企业2020年至2021年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的,可以选择申报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新注册企业可联系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通,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并组织企业属地化申报和汇总,核准核实企业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