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意见》(海政发〔2022〕36号),经企业申请、镇(街道)审核,现对新增排污权交易申请分期缴纳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公示日期: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联系人:金祎联系电话:0573-87288489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邮编:314400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3年2月1日新增排污权交易分期缴纳企业序号属地企业名称备注1黄湾镇浙江艾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分期缴纳信息公示(艾合).docx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