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海盐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为深入贯彻省市“两化”改造部署,二、支持数字化改造(三)鼓励企业数字化软件改造,给予核心设备实际投资额7%的一次性补助;数字化改造(投资)核心设备实际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给予核心设备实际投资额12%限额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经认定,依次给予数字化改造投入50万元(含)以下部分60%、50%、40%、30%的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设备投资额10%限额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制造业企业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实际设备投资的10%限额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每1蒸吨2万元限额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投资额20%限额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设备投资额20%限额4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除外),经认定工业固废处理企业利用和处置一般工业污泥,给予每吨20元限额50万元的补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项目实际投资总额10%限额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