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82号)和《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74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51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区级审核后,现将202211、202212期保税区创业场租补贴名单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或面谈等形式反映,公示时间:1月31日—2月8日,共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74-89286550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社会事务中心2023年1月31日附件:序号姓名单位金额1卢超雄宁波迅驰供应链有限公司60002陈佳梅宁波峰泰机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60003倪玉喜宁波芯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00合计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