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第五条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第八条工业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被监察单位认为工业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因工业节能监察需要,不得独立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实施前款规定以外事项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业节能监察人员应当主动向被监察单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工业节能监察,被监察单位拒绝确认的,经被监察单位申请和工业节能监察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工业节能监察的组织批准,但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监察意见、改正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参加工业节能监察的机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