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7-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平安组发〔2022〕45号)要求,综合考虑各处室、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的贡献,我厅拟推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为先进集体,劳动监察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姜德明同志为先进个人,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牵头承担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努力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做出贡献,把普法贯穿于各类经办服务、信访维稳、劳动监察等工作始终,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五是让服务对象了解和熟悉人社政策,认真履行平安辽宁建设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劳动监察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平安辽宁建设工作落实落地,紧盯重大欠薪案件处置进展,坚决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四清零、四兜底”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