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促〔2023〕28号各项目承担单位:2022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和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期限届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2年到期应验收的2022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往年申请延期验收项目,二、验收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按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50万元以下的项目(附件1的项目33—75)采取专家函审方式,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附件1的项目1—32和附件2的项目1—27)采取现场评审方式,三、验收材料要求(一)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项目工作总结报告,(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1.封面包括以下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公章)、地址与邮编、电话/手机、E-mail,请于2023年2月12日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在系统上进行提交(上传平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1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请于2023年2月26日前将验收材料在系统上进行提交(上传平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我局将按照《管理细则》组织验收,我局已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预验收检查工作,附件:1.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省财政)项目验收清单.docx2.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中央财政)项目验收清单.docx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28日(省财政项目联系人:牛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