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立项申请(一)申请方式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拟提出2023年西安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事宜的,并将《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地方标准文本草案(各一式四份)报送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收到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等单位地方标准申请材料,(二)申请时间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向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西安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西安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三)申请材料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以下立项申请材料:(1)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函,(3)《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以上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提出的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五、其他事项(一)若标准项目内容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在《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目进行说明并加盖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印章,负责全市本行业的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汇总工作,(二)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对立项申请进行初步评审,三是申请立项项目和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交叉重复问题,四是申请立项项目和相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的区别与比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