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3年1月30日至2月7日,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127112附件: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1月30日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工作任务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实施地点建设时间资金安排资金文号备注1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云和县林场云和县林场2023年1月-12月24.24浙财资环〔2022〕78号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国有林场2023年1月-12月29.69浙财资环〔2022〕78号合计53.93附件:附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3年1月30日至2月7日,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127112附件: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1月30日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工作任务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实施地点建设时间资金安排资金文号备注1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云和县林场云和县林场2023年1月-12月24.24浙财资环〔2022〕78号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国有林场2023年1月-12月29.69浙财资环〔2022〕78号合计53.93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