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在科研项目组织与经费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强化高端人才激励、建立尽职免责和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突破,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扩大至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范围内的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制定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主管单位)5.鼓励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单位应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技术股+现金股”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审批程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二)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7.完善基础研究管理和投入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8.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三)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龙头骨干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1.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四)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17.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18.大力发展技术贸易,省科技厅牵头协调全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