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8号)文件精神,我区为该项目实施县区之一,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并按照项目实施技术要求完成,经过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后,可获得补助资金,现项目实施主体广西贺州新农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已完工(见附件),经八步区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建设的项目达到验收要求,公示期为2023年1月28日起至2023年2月1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八步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附件:2021年八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第六批)贺州市八步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28日附件:2021年八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第六批)实施主体设施编号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法人代码详细通讯地址法人代表及手机号申请设施名称容积(m³)申请理由总投资(万元)验收合格后可获补助(万元)广西贺州新农顺农业专业合作社4511022021040-451102202104593451102MAA7AT0132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新莲村薛惠香13590686316组装式冷藏库4026香芋水果蔬菜371100合计100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