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德文旅发〔2023〕2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省文旅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做好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一、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2023年2月17日前,报送材料包括:1、县人民政府创建申请,2、《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二、申报主体融合发展示范区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参照县级行政区有关要求执行,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申报和建设主体为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三、建设要求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见《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南》,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指南》要求制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填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四、自评要求各县(市、区)文旅局要会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自评报告,确保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区域内文旅企业、项目及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没有违法违规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科黄芳2231694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王安宁21880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科黄媛媛2239635邮寄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座(253076)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