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保障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在省级、宁德市级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政策基础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5%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3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3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与上级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各开发区、乡镇(街道)要积极调度“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第一季度工业投资综合增速、技改投资综合增速(同比增长率和增长贡献率各占50%的权重)居前三名的开发区、乡镇(街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第一季度引进民企制造业项目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开发区、乡镇(街道)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工作经费奖励,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鼓励更多工业企业增产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