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路公交班线等单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路班线等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经过复核确认,宝鸡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精神文明单位,体现交通运输行业担当作为,通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系统继承和发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宝鸡交通运输行业遍开文明之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金龙出租车青年车队、海景出租车文明车队等一批先进集体以及全国最美公交司机王晓燕,“宝鸡好人”张红兵、谭亚红、李乐等一大批模范典型,构筑起了宝鸡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高地,宝鸡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