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城乡发展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平望镇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七都镇、震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财政分局,同里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江陵街道、松陵街道城乡工作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深化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吴发〔2021〕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农发〔2021〕62号)的要求,经农业经营主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申报,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复审等程序,我区共有吴江区盛泽镇东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0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符合奖补要求,并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此次下达的奖励资金由各镇(区、街道)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奖励资金,附件: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名单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