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科技创新首位战略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的若干意见》(金开〔2021〕34号)等精神,现拟确定金华开发区2022年第三批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方案,总计933.83万元,其中2021年度新认定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4家、奖励226万元,2021年度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奖励537.83万元,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奖励120万元,2022年度备案市级众创空间3家、奖励30万元,2022年度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奖励20万元,其中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审核按2021年度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执行,现将奖励资金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1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兑付方案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附件:1.2021年度新认定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清单2.2021年度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奖励清单3.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奖励清单4.2022年度新备案市级众创空间奖励清单5.2022年度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清单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