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8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受理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是:(一)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评审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申报条件(一)职称评审条件根据《吉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中的申报人员评审条件进行申报,其他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二)聘任年限要求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三)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申报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67号)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执行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30%的申报制度(各单位如某层级岗位职数空余大于30%的,四、时间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其他有关单位申报截止时间按照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所属专业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