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3〕4号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6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131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宫颈癌疫苗免费接种、乙肝筛查和规范化冶疗、医疗“创双高”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中医约专项、卫生科研人才培养、婴幼儿托育服务、计划生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农村卫技人员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科目见附件),二、本文所涉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另行下达,三、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卫生健康工作顺利开展,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附件:1.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3年1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单位合计计划生育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农村卫技人员补贴列2100799科目列2100399科目列2100399科目荔城区卫生健康局13148706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