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时间1.评估申请上报:2022年7月30日前,二、评估程序1.发布评估通知,2.审核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资格,3.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6.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7.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三、注意事项1.凡2020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最近2年年检合格且未受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和已经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2年(申报高一级评估等级)均可申请参加评估,凡未建立党组织的,评估等级不能被评为4A及以上等级,联系人:黄峰造,联系电话:67950252,6795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