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南靖县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漳州市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9日起,对2020年至2022年度南靖县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林锦泽审计组成员:庄龙意、蔡君、张蕾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