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度市直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2021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盐城市交通运输局书面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属实的,将予以公布,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15-88883778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附件:1.附件1:2021年度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公示.xls2.附件2:2021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公示.xls3.附件3:2021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公示(AA).xls盐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