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2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1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邮编:325000),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浙南经济总部大厦7楼(电话:0577-85851716邮编:325000)项目名称出让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公顷)出让期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C-02-2区块出让海域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围垦区内其他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3.418950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D-02区块出让海域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围垦区内其他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8.584150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E-13区块出让海域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围垦区内其他工业用海建设填海造地6.763050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2023年1月17日3地块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