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2021年度马尾区第四批次共有福建伍大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冠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14家单位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来访来信处: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失业保险科(邮编350015),附件:马尾区2021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四批次单位名单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