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验收评价内容1.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任务完成情况,立项经费2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实行审核验收评价,并出具经费使用合规承诺及说明,自主验收评价试点单位立项经费100万(含)以上的项目及其它立项经费2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实行专家验收评价,需提供相关调整文件资料,需科技厅同意调整的,需提供科技厅同意调整的批复意见,(十一)因计划类别和立项年度不同,计划类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立项经费、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做书脊,书脊内容:立项编号-项目名称,将验收评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厅农村处(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7楼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并通报推荐单位,(四)因国家或我省政策调整、市场变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验收评价,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谢士娟028-85283423杨柳85284419冯文帅85284299电子信箱:nczxxsj@126.com农业项目验收申请QQ群:828058509(申请入群时请备注:姓名-立项编号-单位名称)科技厅农村处郑首航028-86781773聂炜玮028-86711518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7楼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