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经审核,拟给予钦州市文实中学发放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到我局二层单位钦南区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7-2838867邮箱:rc2838867@163.com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附件: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名单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7日附件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名单1.钦州市文实中学(12人)龙代梁郑容荣吴海凤宁建崎徐怡彭智霖苏平黄纯娟覃伟凤周小玉黄彬伶刘善芳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