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月17日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进一步深化经开区促融资奖励政策,(三)下述各奖励事项适用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境内外成功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可获得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可获得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可获得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可获得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可获得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可获得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可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600万元,可再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600万元,三、上市企业迁入奖励对在境内上市的京外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经开区的,可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1200万元,对在境外上市的京外企业(以直接上市或以红筹等间接方式在香港、台湾、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600万元,(三)对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融资政策奖励资金实施细则》中已兑现部分上市奖励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