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锦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锦屏四新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认证,经查,该药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要求,拟准予该药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7日-2023年01月28日),请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55-7223905(药品监管股)0855-7221476(局办公室)通讯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127号邮编:556700锦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1月17日序号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范围1锦屏四新康药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下瓦厂一组彭晓兰彭晓兰、邓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除血液制品、除冷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