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01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四、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五、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为“三保”资金,请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规定,该项资金标识为“A04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12月2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