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一、制定的背景百年大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我区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二、评选认定对象的范围评选认定对象的范围一是2019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认定的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培养对象共95名,二是经我区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针对不同类别按不同标准评选认定65名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三、评选认定办法评选认定办法包括评选认定原则、评选认定对象与条件、评选认定程序、评选认定纪律要求,2.评选认定条件,主要以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价参考指标为评价标准,最终确定我区65名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认定名单,对参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的所有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四、管理办法“三名人才”管理办法包括“期限、权利、责任与义务以及考核管理”四项内容,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认定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二是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三名人才”与特级正高教师评选,三是按年度享受“三名人才”政府专项扶持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