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含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科普示范、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重点研发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项目,一、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是在宜宾市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二、申报程序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bkjj.tccxfw.com/),申报单位先向归口部门提交注册并通过后,单位项目申报人再向单位提交注册,(二)申报个人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三)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表、自筹资金承诺书及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统计表等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报送项目归口部门,(四)归口部门审核、报送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申报书纸质件,六、申报咨询(一)资源配置项目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艾龙翔0831-8228140(二)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含重大专项)项目重大专项与高新技术科詹映红0831-8226704(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成果转化科苏勇0831-8247103(四)科普示范项目成果转化科苏勇0831-8247103(五)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孙瑞君0831-8228143(六)社会发展重点研发项目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孙瑞君0831-8228143(七)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罗世敏0831-8226207(八)申报平台咨询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张婷婷0831-8228140附件:1.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自筹资金承诺书3.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统计表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宜宾市财政局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