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二、验收材料要求(一)填报科技报告,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具体流程如下: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1.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验收申请表,(三)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线上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再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厅,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