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湘潭市本级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88号)等文件精神,有效落实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经审核,以“免申直返”与“自主申报”结合的方式,拟对符合条件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3216家用人单位拨付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将在2023年春节前按照60%的标准拨付到各用人单位,同时对留工人数超过80%的企业将在2023年2月底拨付剩余的40%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用人单位,请及时致电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事务科,联系电话:58526069,58528293,附:拨付2022年湘潭市本级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享受单位公示表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月13日附件:2022年湘潭市本级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公示名单.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