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托管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33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字[2022]119号)文件要求,2022年12月27日,樟树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特约专家对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专家组现场评审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序号项目实施合作社名称财政补助资金(万元)1樟树市众农种子专业合作社20万元2樟树市山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10万元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樟树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95—7333561,电子邮箱:zssnyncj@163.com,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