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企业春节期间保供应、保运行、保生产建设1.补贴春节期间外卖、快递一线从业人员,按照2023年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2023年1月27日<初六>)完成订单数量,按4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于1月31日(正月初十,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按1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人:徐曼嘉联系电话:694259153.奖励节后工业生产企业复工,含)前在岗或返岗的一线产业工人,按4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于1月31日(正月初十,含)前返岗的一线产业工人,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含)前返岗的一线产业工人,按1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单皓锟联系电话:69443676三、其他规定一是申报主体应是在顺义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保供应申报主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