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计划一般按照科技计划专项和科技创新奖补两种形式具体组织实施,是指由县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由县科技局管理的用于支持我县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资金,对科技计划专项(含“揭榜挂帅”项目)和科技创新奖补两大类项目予以资助,县科技局收到县财政下达的科技计划资金后,第二章支持方式和范围第四条科技计划资金一般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支持方式,有关科技计划专项及科技创新奖补分配资金,均在当年县本级预算的科技计划资金中安排,(二)科技创新奖补项目:原则上在年度预算的科技计划资金中安排不少于40%的资金,商县财政局提出年度科技计划资金安排使用意见,县科技局根据科技计划专项的年度资金规模,第七条科技创新奖补项目按照以下基本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提出科技创新奖补项目安排意见,第四章项目管理和监督第八条规范县科技计划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相关主体应当严格执行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等项目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县科技局建立项目库及科技计划资金追踪问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