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部门(局),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济南市内单位研究开发,各区县科技部门将有关材料汇总后发送邮箱,三、登记流程1.成果登记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并安装,按照《科技成果登记的情况说明》(附件2)要求报送有关材料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6),2.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3.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五、其他要求1.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对转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同时定期在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上推介展示,确保登记的科技成果真实有效、分类清晰、信息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