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0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0.1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0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现将补助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1月19日(公示期7日)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分配方案2.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13日(联系人:王梦秋,联系电话:3429138)附件:1.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分配方案.doc2.附件2: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