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为加强我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征收服务行为,提高执业水平和信誉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高邮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近期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征收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考核,现就做好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2023年1月中下旬,二、考核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业务活动,且符合《高邮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三、考核项目按《高邮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邮住建〔2020〕170号)中信息评价标准的项目进行考核,主要分依法依规征收、日常行为、规范作业、征收质量、执业能力、内部建设、先进做法及其他考核项,希各单位按照《通知》及附件1、2的要求认真进行准备,附件:附件.doc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