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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江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认定)的通知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 2023-01-13
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159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我市农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在我市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1)《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号),(2)《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7号),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4、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的评审(认定)材料应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先经辖区人社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股室审核盖章后,市直各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5、申报人员应先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评价条件的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一)不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附件:1、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159号)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3、2022年度阳江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清单4、2022年度阳江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材料清单5、个人及单位诚信承诺书阳江市农学会2023年1月3日附件:1.附件1:关于做好阳江市2022年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2022〕159号.pdf2.附件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pdf3.附件3:2022年度阳江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清单.xls4.附件4:2022年度阳江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材料清单.doc5.附件5:个人及单位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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