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组织落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区域重大金融改革、跨境金融服务创新、企业上市、债券发行、保险资金引入、优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激励和奖补,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家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户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核心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十三)支持金融机构提供PPP项目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PPP模式的融资服务,发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作用,每家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为自治区内企业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有序对接数字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每年对广西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金融监管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提供到期债务接续和新增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