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2〕1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旅游行业加快恢复奖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文旅规〔2022〕5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快促进暑期旅游消费市场复苏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厦文旅〔2022〕209号)的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4月至8月旅行社组织在厦旅游拟补充奖励项目进行审核,现将拟补充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建议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联系地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外交流合作处电子邮件:lvxingshejiangbu@126.com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5371132附件:2022年4月至8月旅行社组织在厦旅游拟补充奖励情况汇总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