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行专款〔2023〕1号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2)214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按照目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特殊教育6000元),现将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列2023年“2050201-小学教育”、“2050202-初中教育”、“20507-特殊教育”相关科目,市属学校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601-资本性支持(一)”等科目,具体以学校申报经济分类科目为准,为加强资金管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从2021年起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畴,各地各校要按照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录入支付信息,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必须全部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附件:1.铜仁市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预算表(本级).pdf2.铜仁市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市级配套资金预算表(区县).pdf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