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县(区)经科局、相关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根据《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的通知》(宜科发〔2022〕41号),对全市2022年度评价范围内的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宜宾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宜科发〔2018〕35号)、《宜宾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宜科发〔2018〕26号)规定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厅市共建智能终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4家单位评为“优秀”、动物多样性与生态保育宜宾市重点实验室等6家单位评为“合格”、宜宾市桑蚕产业技术研究院等4家单位评为“不合格”(详见附件),纳入省上或“双城”考核的13家产研院自愿不参与此次绩效评价,不出具评价结果,根据管理办法,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不再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序列,评价不合格的产研院取消市级产研院资格,取消宜宾市酒都酒类科学技术研究所等4家单位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资格,通过评估的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要继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在科技研发,附件: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结果宜宾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