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馆、相关设区市科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和省级科技专项(科普专项)的通知》(赣财文指[2022]64号)文件,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省级科技专项(科普专项)资金已下达至省科技馆和相关设区市财政局,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2023年省级科技专项(科普专项)资金的分配经省科协以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告、项目申报、第三方评审、集体决策、批准立项等程序形成资金分配方案(见附表),请相关设区市科协根据分配方案(附表)做好与各设区市财政局的沟通和衔接,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承办单位,同时市、县科协负责科普专项的具体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附件:《2023年度中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及2023年省科技专项(科普专项)项目分配表》附件.docx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