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3.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区镇科技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2.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3.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或行政主管部门)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5.项目申报过程中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请联系市科技局成果与合作科及相关区镇科技部门,三、其他事项1.组织实施: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2.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附件: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昆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5日附件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强化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支撑,2.企业重点实验室(1)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四、申报材料《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