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2〕17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三、任务分工(一)省市场监管局1.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3.按时向市场监管总局上报福建省202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1.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范围内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上报2022年度统计数据和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各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要求,按期完成2022年度统计数据和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四、填报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1.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如实、按期、准确、全面上报统计数据,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首页——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栏目——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有效性查询平台监测检验检测机构上传编号情况,(三)同一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数据仅由一个部门审核检验检测机构既取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年度统计工作是全面掌握我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手段,确保辖区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参与填报工作,各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填报中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