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7日关于做好2023年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为提升我市消费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第一条打造市民消费新场景,打造消费新旗舰,第二条搭建“中山货全国购”新平台,推动“中山货全国购”促消费活动,引导中山品牌、中山制造联合全国性电商销售平台,第三条培育“中山乐购”新载体,培育一批市民消费新载体,第四条释放汽车消费需求,第五条开展家电换新行动,发动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第六条发展电商新业态,打造“夜中山”特色消费热点。